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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博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人:张小姐 女士 (市场专员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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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512-8886907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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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599582105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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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代理江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工程中心申报,长期有效 |
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,属于企业的研发机构建设,需要经科技局部门认定通过方可。有级别之分,需由低至高、逐级申报。
企业每通过一个级别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(简称工程中心)项目,政府会有对应的财政奖励,以江苏省为例,企业通过江苏省工程中心认定,可累计获得50万元的政府补助,省级以上还有国家级的工程中心,然申报难度非常大,省级及以下级别的申报,通过的前景还是比较乐观的。
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
政策依据
苏州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苏科计〔2005〕156号
《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(试行)》
申报所需材料
1、营业执照
2、组织代码证
3、税务登记证
4、近1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
5、上年度研发费用(上年度R&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%)
6、近3年获得的专利(授权+受理)
7、人员情况(总人数,科技人员数量,研发人员数量,主要负责人简介)
8、产学研合作协议(有无均可)
9、企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(土地使用证,租赁合同等)
10、其他荣誉证书
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
1.申报单位须在我市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2.申报单位应具备实施相关项目的必要条件,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,具备为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资金投入、人才条件、技术装备基础;企业单位应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,资产、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;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,必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,并附合作协议。在建设期内有科技项目,有专利等研发产出。
3.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建有研发机构,享受过科技创新政策,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%。
4.申报项目须符合指南支持的领域或方向;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不同计划;申报项目内容具体,目标明确并可考核,能形成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自主专有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,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。
5.关于申报项目单位的限制:列入苏州科技信用档案不良记录的单位,限制申报项目。为及时准确做好科技统计工作,对于未按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单位予以限制申报。
苏州博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,从事科技项目申报8年,拥有大批高效专业的申报团队,和丰富的申报经验,服务的客户遍及整个江苏省及长三角地区,申报人员中拥有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占80%以上,是您可以信任和依托的合作伙伴,欢迎垂询,电话:159 9581 3522 ,固话:0512-62370310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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